持股5%以上股东孔祥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天津凯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 2021年12月23日发布了《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2021-042),持有公司股份58,903,920股(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.31%)的大股东孔祥洲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6月26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,100,000股(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%)。
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收到了孔祥洲先生出具的《关于股份减持情况的告知函》,截止 2022年 1月 19日,孔祥洲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3,307,7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.08%,减持数量过半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:
本次权益变动方式(可多选)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□协议转让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√间接方式转让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□执行法院裁定□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□继承□ 赠与□表决权让渡□ 其他□(请注明)
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、意向、计划 是√否□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公司2021年12月23日披露的《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42)的减持计划一致,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,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
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□否√ 如是,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、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。
按照《证券法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□否√ 如是,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。
注:本公告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,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。
1、本次减持实施符合《证券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及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。
2、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,不存在差异减持情况。截至本公告日,上述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,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,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3、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,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。